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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医药学院疫情防控方案(吉林市疫情期间)

发布时间:2022-03-07 21: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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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吉林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吉林市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将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高效运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传播,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统筹

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学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部门、各单位分级负责,坚持“三级书记”抓防控要求,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校园安全。

(二)坚持联防联控

加强与属地教育、卫生疾控、街道社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全面压实 “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强化疫情防控部署、督查等工作。

(三)坚持精准施策

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管理规定,科学准确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动态精准掌握学校所在地和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紧紧抓住校内封闭师生等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点人群、重要时机,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实施精准化防控管理。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吉林医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才  蔡建辉

副组长:林长英  吕海龙  王柳行  金连海  徐  冶

成  员: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主要负责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及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柳行(兼)

副主任:聂  翔  李文彬  徐卫东  杨  红  王书丰

冯  波  曹志友  王冰峰 

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实施。

(二)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工作组、教学管理组、学生管理组、教职工管理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督导检查组等10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林长英

副组长:聂  翔 

成  员:辛程远  王承志  陈新宇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调度各工作组、做好疫情防控数据的统计和报送、信息收集报告和发布、政策解读、人员分工、人员摸排协查等工作。

2.宣传工作组

组  长:林长英

副组长:徐卫东 

成  员:郭天笑  郭鸿鸽  王冬雨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舆情监控等。

3.教学管理组

组  长:徐  冶

副组长:王艳春   

成  员:冯  磊  郑中华  王志力  

    工作职责:负责教学组织及运行、教学质量监控等。

4.学生管理组

组  长:林长英

副组长:杨  红  高俊涛  冯宪敏

成  员:刘英丽  张  嘉  冯桂梅  卢慧聪  周小光

工作职责:负责国内学生、在校留学生和研究生健康监测、管理和心理疏导等。

5.教职工管理组

组  长:金连海

副组长:李文彬  冯  波

成  员:王泰鹏  王艳玲  张  浩  杜青璇  赵  璐 

工作职责:负责教职工健康监测、管理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徐  冶

副组长:刘  宇  董  东  王志东

组  员:王月鹏  贾海权  唐泽波  李  伟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学生教室、宿舍区域及其它人群聚集场所卫生消毒,校园环境卫生清理,校园封闭管控期间师生员工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等工作,确保食品、饮用水等卫生安全和防控物资保障。

7.安全保卫组

组  长:王柳行

副组长:王书丰

组  员:马广驰  刘立强  马学忠

工作职责:负责校园秩序维护,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8.医疗保障组

组  长:王柳行

副组长:曹志友  王冰峰

组  员:李  伟  王  涛  王冬梅  王新成 

宋红敏  欧阳瑾  李中伟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返校师生员工的物品消杀及健康检查;负责患病师生的处置、诊疗追踪,密切接触人员筛查安排等工作;负责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并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及时给予防护方面的协助和技术指导。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员工作开展校内核酸检测工作。

9.隔离转运组

组  长:聂  翔

副组长:曹志友  王冰峰

组  员:李  伟  王  涛  王冬梅  佟荣彬

工作职责:负责发热、核酸检测阳性、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学生、密切接触者、次密接校内隔离及定点转运工作。

10.督导检查组

组  长:吕海龙

副组长:王  勇  李文彬

组  员:石  磊  宋  洋

工作职责:负责督查各部门、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展、任务落实以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靠前指挥等情况。

四、具体措施

1.强化校园管理。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要求,加强校门管理,吉林市疫情期间关闭学校北门、东门,无特殊事宜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确需进入校园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入校门测体温、核验身份、健康码、行程卡等各项防控规定。校园进入“静默状态”,校园内师生实行工作人员以岗位、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的静态管理,合理规划“最小活动单元”,做到固定人员、固定区域,不聚集、不交叉、不流动。做好校园内公寓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吉林市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校园智能监控系统和校园巡逻车,强化巡查检查,确保校园安全。发现危及学校安全的事故苗头,要及时进行制止,避免事态扩大。对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的与地方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置。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部(处),后勤保障部

2.扎实做好教职工管理。严格落实吉林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强化教职工动态健康监测,精准掌控教职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及行程轨迹等信息。加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的沟通联系,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对劳务派遣人员、保洁人员(外包)等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纳入教职工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要求。

责任部门:人事处党委,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3.持续加强学生管理(含联合培养研究生)。严格落实“人盯人”管控制度特别是校园内滞留学生,做好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动态监控管理,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压实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直接负责人和本人四方责任。加强对在外实习学生的管理,学生所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与学生本人和所在实习单位保持经常性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学生在外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将学校要求传达到位。教育在外实习学生,严格执行属地防控政策规定,按照学校和属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过微信、QQ群等方式,向全体学生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处),科技处,教务处

4.做好在线教学和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统筹利用网络教育资源与平台,严格落实教学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学正常运行,确保延迟返校不停学、教学计划不缩水、教学标准不降低、教学活动全覆盖。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处

5.全力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扎实做好全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工作,学生返校前,师生员工跟随所在地社区参加核酸检测,重点关注校内封闭师生、隔离观察师生核酸检测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引导师生员工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对办公场所、食堂、公寓、浴池、卫生间、电梯和学校教学设备、餐具等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消杀消毒工作,确保多病共防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校医院

6.扎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做好防疫期间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水、电、网等需求保障和实验室安全。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按要求在学校设立临时应急隔离场所(留学生公寓),配齐配好必要的生活用品。加强校园封闭管理期间,校内师生生活和防疫物资保障,统一闭环采购、配送。针对后勤保障人员的特点适时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加强健康状况监控和日常管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真空”地带。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部,资产管理处,校医院

7.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控。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将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强化疫苗接种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舆情管理与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强化舆情监控,加强对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管理,引导广大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认识、理性应对。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校医院

8.深入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畅通联络渠道,密切与教育厅、属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落实相关要求,实时反馈工作动态。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应对措施,适时开展多场景、实操性突发疫情应急演练。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师生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应急处置机制畅通、及时、有效。

责任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

9.坚持学生分批错峰返校。结合疫情发展态势,根据国家和吉林省、吉林市有关要求,组织安排学生分批返校。严格执行返校要求,未接到返校通知者不得提前返校。国外留学生不返校;14天内学生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暂不返校;吉林市要求的相关地区返吉后必须居家隔离的所在地学生暂不返校,上述人员等待学校通知再行安排返校。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10.高质量完成定点救治任务。附属医院作为吉林市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切实担起救治责任,按照省市要求和专家组意见建议,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医疗救治水平,严防院内感染,落实落细闭环管理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圆满完成医疗救治任务。

责任部门:附属医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服从大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从严从紧落实国家的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市疫情防控具体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工作协调

各工作组加强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疫情防控进展,确保防控不漏项、不漏人、无间断、全覆盖。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工作组协调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切实推进职责内各项防控工作落地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学校一盘棋,集聚防控合力,确保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防控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要结合学校总体部署,制定周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到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督导检查组要对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特别是不顾大局、不求实效、只做表面文章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吉林医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图


吉林医药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吉林市疫情期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教育厅、吉林市有关工作要求,针对吉林省和吉林市当前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提高站位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一精准三确保”防控总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统筹调度,在生活保障、健康监测与管理、防控物资保障、教学组织、在外实习学生的管理等环节做到精准、有序,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和学校《吉林医药学院疫情防控方案(吉林市疫情期间)》要求,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统一领导,逐级落实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校领导分责抓,各部门、各单位具体抓,要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防控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各项防控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科学有效、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准备,逐项落实防控责任。

(四)群防群控,协同应对

全校上下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

二、监测与报告
(一)及时确诊并报告

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立即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校医院医护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度,经预检筛查后的病人,由疾控部门派专人专车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做好确诊病例登记和后续管理工作,并由学生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告知家长。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学校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机构开展师生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疾控部门开展筛查前,校医院会同所属单位第一时间研判,划定可能的密接或次密接人员,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待疾控部门筛查后进一步处理。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密切接触者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学校师生员工一旦发现有流行病学接触史的人员,要主动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确保信息得到及时准确收集,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风险。

(三)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在校人员晨、午、晚检,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必须做好单独隔离,及时送医就诊。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由相关部门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送全校师生员工(含实习和小班教学学生)信息数据,及时了解人员动态和健康状况。根据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具体措施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旦发现确诊病例,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隔离。快速精心组织全员核酸检测(视情况确定轮次),以寝室为单位定时定点依次进行。一旦发现混检阳性样本,能够快速且相对精准地锁定涉及人员的最小范围。在校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连续使用不超过 4 小时;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做好消毒及时清理。加强分析研判,视波及范围情况,科学确定学生学习、生活方式。

(二)落实工作预案,确保疫情防控不打折扣

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健全传染病报告流程网络。按照分工安排校医院负责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教育厅报告疫情。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卫健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师生需要接受隔离观察的人员,应当主动配合校医院及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学监测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疫情发展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师生的动态,对师生发布预警提醒,非必要不外出,不安排聚集性活动。必要时根据疫情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

(三)精准划分管控区域,分级落实防控举措

精准划分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控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第一时间对楼宇进出口进行封闭,设立卡口,除疫情防控和保障人员外做到只进不出。就餐采取服务上门,生活必须品由专人负责提供与传递。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安排 24 小时巡逻值守,通过监控设备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管控区实行“区域封闭、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区域内人员不得聚集。管控区内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则立即转为封控区,按封控区管理。防控区实行“严防严控、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自我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

(四)做好消杀和后勤保障,确保各类物资准备充足

校医院负责指导相关工作人员每天坚持实行全区域、无死角消杀,对食堂、宿舍、走廊、卫生间、电梯间、楼梯扶手、水龙头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大密度增加消杀频次。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应急处理的各项后勤保障,物资运送实行闭环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卫生消毒用品的储备工作,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前做好消毒。

(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发布

面向离校师生,通过QQ、微信等形式正确宣传普及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和教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提倡师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抵抗病毒侵袭。

(六)关注疫情动态,确保完成后续重点工作准备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好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下一步学校开学师生返校预案等后续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切实做好师生心理疏导,监控师生舆情。

(七)建立联系通道,确保防控工作信息畅通

保证信息统计上报及时准确,建立与省教育厅和属地卫生部门的联系制度,畅通联防联控机制。

吉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电话:0431-82761668

吉林市疾病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0432-62599416

吉林市高新区卫健局联系电话:  0432-64798600

其它方面如需对校区隔离,停、复课标准,疫情划分等参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1.发热学生处理流程
      2.师生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处理流程

附件1

发热学生处理流程

学生出现发热(体温37.3摄氏度及以上),第一时间向学生公寓值班老师报告,值班老师将发热学生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引导至该公寓临时观察室,复测体温,询问病情。如仍发热,由值班老师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保持安全距离,将该学生护送至校医院临时隔离观察室。

校医院临时隔离观察室值班医生(电话:0432-64561425)接诊后,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进行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第一时间向学校隔离转运小组报告(电话:13804406141,18904325000),隔离转运小组联系高新区疾控部门,由高新区疾控部门安排车辆将该名学生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有流行病学史的,按疑似病人处理。后期根据就诊后反馈的具体情况隔离转运小组决定是否派出防疫人员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必要时将该学生的密切接触者送至学校隔离观察区进行隔离观察(后期在属地疾控部门的安排下确定是否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决定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附件2

师生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处理流程

学生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立即通知校医院值班室(电话:0432-64561425),同时向学生处和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报告,后者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值班辅导员将疑似或确诊病例学生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引导至校医院临时隔离观察室。

疑似或确诊病例学生到达校医院临时隔离观察室后,由医护人员进行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填写《吉林医药学院疑似或确诊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表》。上述情况第一时间由校医院专职信息报告员李伟(13351515277)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3804406141)报告,同时向高新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0432-64798600)报告。疑似或确诊病例由高新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协调转运车送至定点医院就诊。该学生离开临时隔离室后,由专人负责对临时隔离室进行消毒。校医院车辆在接送发热学生后进行消毒。

校医院同时派出防疫人员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必要时将该学生的密切接触者送至学校隔离观察区进行隔离观察。在属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确定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启动学校应急预案)。该学生密切接触者离开寝室后,由专人负责对寝室进行消毒。学生处安排专人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适当心理安抚。

教职工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向所在单位行政领导报告后,本人直接联系校医院值班室(电话:0432-64561425),其它流程同学生病例。

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流程图



吉林医药学院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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