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地方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4 15: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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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地方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现场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对照《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台账》,检查前期整改落实情况,没有整改的尽快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请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
2.请有实验室的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联络及上报工作(并填报附件3)。名单于6月26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地方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