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学新秀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6 15: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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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广大教师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根据吉林省教育厅教学名师及教学新秀评选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学新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教学名师
1.候选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牢固树立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一体的育人理念,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近五年未出现过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等师德师风问题。
2.候选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候选人须在教学一线工作,坚持为本科学生授课。近 3学年,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近五年,主持并完成省级教改课题研究(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和吉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5.近两届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
6.其他条件参照《吉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教学新秀
1.候选人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潜心教学。 牢固树立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一体的育人理念,主动承担起育人责任。
2.候选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候选人须在教学一线工作,坚持为本科学生授课。近 3学年每学年主讲本科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00学时以上(以教务系统导出课程表为准)。
4.主持或参与过省级教改课题研究(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和吉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5.其他条件参照《吉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新秀评选指
标体系》(见附件2)。
已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申报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吉林省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入选吉林省本科高校抗“疫”期间在线教学典型案例和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次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限额
各二级教学单位(教辅单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超过10人(含10人),教学名师限推荐2人,其他限推荐1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超过20人(含20人),教学新秀限推荐2人,其他限推荐1人。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二级教学单位(教辅单位)遴选推荐(8月25日-9月2日)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属二级教学单位(教辅单位)提出申请(在机关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向任课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结合推荐限额和申报情况组织评选,认真审核候选人材料,推荐结果和材料经二级教学单位(教辅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
(二)学校遴选评审(9月3日-9月13日)
教务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学督导与评价处、科技处审核材料,并组建专家组,邀请校外专家5名,线上召开评审会,评选校级教学名师3人、教学新秀3人。
(三)结果公示审定(9月14日-9月20日)
遴选结果公示3天,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
1.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材料
(1)吉林医药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
(2)吉林医药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情况简表(见附件5)
(3)候选人推荐佐证材料
2.教学新秀候选人申报材料
(1)吉林医药学院教学新秀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
(2)吉林医药学院教学新秀候选人情况简表(见附件6)
(3)候选人推荐佐证材料
(二)材料要求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见附件3、4)。
2.候选人情况简表一式1份(见附件5、6)。
3.候选人推荐佐证材料一式1份(见附件7)。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不超过80页)。内容包括“推荐表”中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佐证材料须编印目录,并与“推荐表”表项顺序一致。
4.教学名师、教学新秀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8)。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教学新秀遴选推荐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保证推荐质量。并于9月2日17:00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8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52877726@qq.com。
联 系 人:赵丽微、黄孙卉
联系电话:64560126,13844224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