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启动2023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11: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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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相关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做好全面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3年预算和2023-2025年支出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3 年预算编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预算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强化预算资金对落实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紧紧围绕建设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标任务,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前瞻性。着力构建规范、科学合理的全面预算管理一体化体系,为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具体内容
(一)收入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要将所有收入编入预算,严格做到应收尽收,包括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培训班、考试(务)费、报名费、测试费、房屋(场地)租金收入、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实验室对外服务收入、捐赠收入等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
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节俭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提升预算投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保障人员经费、教学科研、疫情防控、重要改革和重点实施项目。预算支出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支出,二是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主要指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主要指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2.项目支出:是指除基本支出预算经费之外,为完成本部门、单位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预算。 包括教学平台、科研平台、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房屋建筑物构建等项目。
三、编制总体原则
(一)高度重视,科学论证
请各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积极做好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必须与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人才团队建设等紧密结合,科学论证,把2023年收入、支出预算做精做实,并保证安排预算即可实施,年度内能够按计划实施完成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二)明确责任,突出绩效
专项项目按照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专项资金的归口管理体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其业务范围内的预算编制,并组织和监督其预算执行。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发挥绩效评价的实效。
(三)勤俭节约,问效问责
严格控制一般公用支出,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最大限度压减行政运行成本,建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的责任意识。凡因工作不认真、论证不充分、预算不精准,造成资金浪费的,严肃追责。
四、编制流程
按照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管理规则和管理流程,预算编报按照“二上二下、分级编制、逐级汇总”流程进行。各单位(部门)对上学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从严从紧要求,根据需要合理编制预算项目和预算金额。
(一)收入预算编制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历年收入情况,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单位发展规划等因素,科学合理的测算收入规模。
1.财政拨款收入。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由计划财务处测算编报。
2.学费、住宿费收入。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国际教育学院配合计划财务处根据在校生人数测算编报。
3.成人函授教育收费由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编报。
4.科研事业收入由科技处测算编报。
5.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由教务处、后勤保障部、学生工作处、体育教研部配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测算编报。
6.利息收入由计划财务处根据银行存款情况统计编报。
7.免费医学定向生补助由招生就业处测算编报。
8.各类报名考试费以及短期培训费收入等,由各单位(部门)测算编报。
9.其他收入由各执收各单位(部门)测算编报。
(二)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支出:根据2023年学校财力与预算需求情况,初步确定基本支出规模,由计划财务处下达各单位2023年预算控制限额,由各单位(部门)细化编制本部门年度支出预算草案。
2.项目支出: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教学类项目报送至教务处;科研类项目报送科技处;校舍维修改造类项目报送至后勤管理部;设备(包括零星设备更新)、管理保障类项目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项目,报送至党委(校长)办公室。项目审核和论证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涉及房屋维修改造类的项目必须有后勤管理部人员参加;涉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须有网络中心相关人员参加,涉及设备采购须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人员参加。
所有经过审核和论证的项目纳入学校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项目入库必须满足项目文本规苑、立项依据充分、实施方案详实、绩效目标科学、支出需求合理等基本要求,同时还必须具备可实施条件,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工作,达到安排预算即可实施的程度。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定流程,合理安排时间,提早布置工作,及时填报预算。
1.8月5日前,项目各归口部门上报审核和论证完毕的项目,项目排序后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计划财务处。
2.8 月20日前,各单位(部门)将收入预算编制完成,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计划财务处。
3.8月 30日前,计划财务处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预算收入情况,下达各单位(部门)2023年经费预算控制限额,由各部门细化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
4.9月10日前,各单位(部门)根据经费预算控制限额编制本单位(部门)年度预算草案,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一周内汇总编制学校2023年度预算草案。
5.10月15日前,根据省财政下达“一下”控制数,调整学校2023年度预算草案。
6.10月28日前,将学校2023年度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
7.11月18日前,将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2023年度预算草案提交学校办公会审议和党委常委会审定。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4560877(50877)
王老师,联系电话:64560129(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