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前期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4 09: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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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财国资【2018】487号和教育厅吉教财【2018】47号文件规定程序,按照吉林医药学院资产处置工作安排,我校近期拟对已无使用价值且符合处置规定的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依照规定程序对待报废资产进行3天校内公示。各部门人员如有对下列目录中的资产处置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0月26日前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0432-64560158 刘老师
吉林医药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