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9 1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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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至2023年3月5日,3月6日开学,开学返校安排另行通知。
2.教职工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28日休整,2023年3月1日上班。
二、有关要求
1.强化安全管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强化值班值守。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值守,领导干部主动带班,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3.强化请销假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掌握教职工动态,处科级领导干部离吉按照《吉林医药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规定》执行;其他教职工离吉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返吉后及时做好销假。
4.强化健康教育。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教职工健康教育,持续做好免疫加强接种。
5.强化保障能力。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围绕学生“吃住学用医”,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要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建好校内健康驿站,统筹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