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7 13: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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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全面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部署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第39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2.推选人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的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指定分配我校推荐名额,结合我校实际,充分考虑各学段比例,请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
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务必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见附件)报送至机关楼801党委宣传部,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8337185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选流程
(一)组织遴选。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要积极参与推选活动,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优中选优”的原则,结合推选范围、条件、名额、流程、要求和报送时间,认真组织所辖单位推选对象的初选,并对推选对象师德和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二)组织推荐。学校党委将上报的推选对象进行专家评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
四、推选要求
1.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际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确保优中选优,同时要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要以教书育人成绩和贡献为基础,事迹感人,重点推荐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及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4.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要严把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上报推选教师的师德师风鉴定报告。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委宣传部郭老师,15568447770。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2.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7日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