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2023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前期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6 14: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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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财资【2022】1188号文件要求,吉林医药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各单位、部门申请进行汇总统计,拟对已达使用年限且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依照规定程序对待报废资产进行3天校内公示。各单位、部门人员如有疑问,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0432-64560158 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