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工作单位/机构落户吉林医药学院
发布时间:2024-06-20 18: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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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通知,确定吉林医药学院为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工作单位/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评价中心”),由吉林医药学院指派吉林医药学院药学院作为职责履行的具体教学单位,吉林医药学院药学院院长孙新担任吉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通知明确,省级评价中心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质专职工作团队。中心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有: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牵头组织制定或落实国家评价管理指南、评价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技术培训并提供技术指导,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及相关工作规则等;负责建立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控组织,制定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量控制管理规范,对评价组织流程的合规性、评价方法的严谨性、相关数据的可靠性等进行核查;负责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省卫生健康委组建和管理省级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库,制定和组织实施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制度、规则;协助负责召开主题遴选会议,按照会议要求负责遴选综合评价具体品种和参与评价工作方案的修改审核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等进行初步论证,整理专家意见组织修订完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遇有必要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完善的情形,协助负责按程序对实施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并备案;对承担评价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评价工作进行管理,在项目周期内进行定期核查并提出建议意见,对评价结果质量进行论证,完成评估报告初评意见建议等。
孙新,二级教授,日本大阪大学博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得者,吉林省“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吉林省第一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技术人才,吉林省首批学科领军教授,兼任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长白山药用植物高值化开发与利用重点实验室”主任、吉林省优质道地药材(灵芝)科技示范基地负责人、吉林省“老化相关疾病的细胞信号机制研究创新团队”负责人、吉林省“抗衰老保健产品研发专利示范培育团队”负责人,研究方向为中药及天然药物活性物质群抗衰老及其衰老相关疾病研究及转化,培养硕士毕业生20余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项,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40余篇,获吉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吉林省首届专利奖1项、国家发明专利4项,牵头承担吉林省首批紧缺人才培养定制班(亚泰班)、吉林省第二批省级示范性现代制药产业学院、国家级现代制药产业学院培养项目等,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项、教育部就业育人项目4项。
(撰稿:孙玮 审核:徐卫东)

药学院院长 孙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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