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第一种形态”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7-10-17 21: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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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下午,学校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第一种形态”工作会议,在机关楼第一会议室召开。
校领导,机关各部门、各院(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会,校长蔡建辉主持会议。
首先,纪委书记白雪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责任分工”“第一种形态工作类型”“第一种形态的实施主体、程序与要求”“纪律要求”等方面,解读了《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会上,党委书记郑永奎讲话。
郑书记表示,本次会议的目的就是统一思想认识,压实领导责任,切实把“四种形态”及“第一种形态”落到位,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在我校的贯彻落实,不断深化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郑书记强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是从党的历史和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步步警示,层层设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四种形态”中最基础的是第一种形态,最难运用的也是第一种形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在不放松后三种形态的同时,更需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
郑书记就如何落实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坚持一个思想引领,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让“第一种形态”实现常态化,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厘清“第一种形态”是基础也是关键,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正确理解运用“四种形态”这三层引申涵义;要运用组织生活规范化、廉政教育经常化、谈话提醒制度化、作风建设常态化这“四化”确保落实。
郑书记最后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惟其艰难,方显担当。强调落实“第一种形态”,表明执纪的尺子更严、标准更高,责任不是轻了,而是重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肩负起这份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并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撰稿/摄影:王冬雨 审核:徐卫东)
党委书记郑永奎讲话
校长蔡建辉主持会议
纪委书记白雪解读文件
会议现场